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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中国的战略选择

     2011年,突发其来的东日本大地震和海啸引发的福岛核事故使用全球核电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两年来,中国核能行业认真贯彻国务院的四项决定,沉着应对,扎实工作,正迎来安全高效发展的新局面。
    日本福岛核事故没有改变核电在全球和中国能源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2012年3月,我国《政府工作报告》重申了在能源结构中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的政策。5月,《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公布,国务院批复《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后,10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讨论并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随着核电重启的政策条件均已具备,我国核电发展又重新站在了新的起点上。
    中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在建规划世界领先
    目前中国在运核电机组16台,装机容量约1362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29台,装机容量约3159万千瓦,约占全球在建核电机组的40%。三代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世界首批4台AP10000机组,与法国合作建设的2台EPR三代核电机组,已先后于2009年、2010年开工,三代核电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的工作顺利实施。
    中国仍将是世界核电发展的主力军
    日本福岛核事故后,我国对原有核电建设规模做了适当调整。根据《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2015年前我国在运核电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1800万千瓦;到2020年我国在运核电装机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到“十三五”末,我国在运和在建核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8800万千瓦。可以预测,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仍将是世界核电发展的主力军,中国核电必将为全球核电供应商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