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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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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1-12-08

    摘要:2007年底,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的《国家核电发展专题规划(200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标志着我国核电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规划》共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总结了国内外核电发展历程和现状。第二部分分析研究了我国发展核电的重要意义。第三部分提出了我国发展核电的指导思想、方针和目标。第四部分详细阐述了我国核电发展技术路线、自主化发展战略、厂址开发和保护、核电建设项目布局和进度安排、核燃料循环方案以及核电投资估算等。最后一部分详细描述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和政策安排。

    《规划》提出,我国的核电发展指导思想和方针是:统一技术路线,注重安全性和经济性,坚持以我为主,中外合作,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实现核电站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和工程建设与运营管理的自主化,形成批量建设中国自主品牌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的综合能力。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核电运行装机容量争取达到4000万千瓦,并有1800万千瓦在建项目结转到2020年以后续建。核电占全部电力装机容量的比重从现在的不到2%提高到4%,核电年发电量达到2600~2800亿千瓦时。

    《规划》要求,到2020年,在引进、消化和吸收新一代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工程设计和设备制造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再创新,实现自主化,全面掌握先进压水堆核电技术,培育国产化能力,形成较大规模批量化建设中国品牌核电站的能力。对于核电厂址的选择和保护,要根据核电厂址的要求、依照核电发展规划,严格复核审定,按照核电发展的要求陆续开展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应合理安排核电项目和进度,确保我国核电工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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