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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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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1-1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1],其前身是“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2008年03月11日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国务院拟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新组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国家局,主要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计划、政策、标准及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监督。
       防科技工业局的主要职能:   
       研究拟订国防科技工业和军转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规章;
       组织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布局、能力的优化调整工作;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实施战略性重组;
       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研发、生产、固定资产投资及外资利用的年度计划;
       组织协调国防科技工业的研发、生产与建设,以确保军备供应的需求;
       拟订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生产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
       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
       以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CAEA)的名义组织协调政府和国际组织间原子能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以中国国家航天局(CNSA)的名义组织协调政府和国际组织间航天活动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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