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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批准新建两座核电反应堆 放大 缩小

来源:中评网    发布日期:2011-12-04    阅读次数:14255

    韩国政府近日批准按计划在东部的蔚珍地区新建2座核电反应堆。这是3月福岛核事故后,韩国首次批准的核电站建设项目。此外,位于南部釜山和东南部庆州地区的2座反应堆也获准开始试运行。

   日本共同社报道,韩国目前有21座商用核电反应堆正在运行,占总发电量的32%,国家对核电的依赖度较高。韩国政府在福岛核事故发生后依旧坚持发展核电,计划到2030年前再新建19座反应堆,并将其作为“出口主力商品”,目标出口80座。

   据直属总统管辖的原子能安全委员会介绍,2日获批新建的2座均为压水型轻水反应堆,发电量140万千瓦,在2008年就提交了建设申请。

   同类反应堆2008年时便由釜山某工厂获批开建。其安全指标符合福岛核事故后韩国新设的33项独立安全标准及美国的安全标准。

   获准试运行的2座反应堆也属压水型轻水堆,发电量100万千瓦。据悉,试运行将持续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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