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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经合组织认可和推动安全地利用核能 放大 缩小

来源:世界核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2-07-05    阅读次数:11360

        2012年6月26日,根据亚太经合组织(APEC)21个成员国能源部长们的宣言,尽管发生了福岛事故,但亚太地区的国家必须协作确保核能继续在区域能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

       来自APEC21个成员国的能源部长以描述该地区所面临的能源安全和战略挑战的宣言结束了在俄国圣彼得堡召开的为期两天的会议。宣言提到,已经拥有核电项目的APEC经济体应与有意发展核电项目的经济体分享技术,知识及最佳实践。此外,应特别关注在APEC成员国和国际组织(特别是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之间加强合作。为此,部长们指导APEC能源工作组将致力于在核能、应急防范和应急警报系统方面组织区域合作,提高了核能安全性。
       APEC成员国占了全球能源需求的60%,包括4个世界能源消费大国。有8个APEC成员(加拿大,中国,日本,韩国,墨西哥,俄罗斯,美国及台湾)拥有核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