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韩美外长会谈如期举行,双方讨论的焦点是《韩美原子能协定》的修改问题。对于韩方提出的低浓缩铀和再处理权限,美国政府表明了否定立场。
美国国务卿约翰·克里随后表示:“非常希望这一问题在韩国总统朴槿惠5月访美前得到妥善解决。”话虽如此,但要想双方满意,各自都需作出很大妥协。韩国拥有23座核反应堆,政府希望拥有铀浓缩和再处理能力以提高在核电领域的实力,美国则以“核扩散”为由反对。美国认为,如果接受韩国的要求,与美国签署原子能协定的其他国家也会提出类似要求,这将造成恶性循环,因此不能改变协定的大框架。美国甚至主张在新协定中加入“放弃浓缩和再处理权限”的条例。
对于美国的这一决定,韩国显然不满,因为在韩国看来,美国允许日本和印度拥有铀浓缩和再处理能力,却限制同盟国韩国的做法有失公允。日本1955年签署《美日原子能协定》后,获得了对方提供的用于研究的核反应堆和浓缩铀。1977年启动东海工厂,开始进行再处理。这期间有关浓缩和再处理的事项都要获得美国同意。但美日两国1988年修改原子能协定后,日本彻底摆脱了这一制约。印度在没有加入美国1970年主导制定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情况下,独自开发了核武器,并于1974年和1998年先后两次进行了核试验。
美韩两国于1974年签订《韩美原子能协定》,随后韩国被禁止进行铀浓缩或乏燃料再处理。自2010年修订双边核合作条约以来,双方已经进行了五轮正式谈判,但依旧未能减少分歧,该协定将于明年到期,韩国希望能在此之前敲定后续协议。
韩国要想实现核电雄伟目标,妥善处理乏燃料是当务之急,除了加大技术革新外,如何取得美国盟友的支持,并有效推进《韩美原子能协定》的修改是首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