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日前在北京主持召开了福岛核事故后我国核动力厂安全法规研讨会。会议听取了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政策法规研究所关于《福岛事故后我国核动力厂安全法规行动计划(初稿)》的报告。专家一致认为,面对福岛核事故的经验教训,核安全法规仍需进一步加以完善。因此,制定该“行动计划”非常必要。该计划具有可实施性,将为我国核安全法规工作的下一步行动指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