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我国首个能源科技规划,国家能源局于5月3日正式发布《国家能源科技重大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据悉,“十二五”期间,我国拟通过加强和规范重大示范工程管理,充分发挥重大示范工程在加快能源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为实现我国由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向能源科技强国转变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根据此前发布的《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在勘探与开采技术、加工与转化技术、发电与输配电技术以及新能源技术等四个方面,确定19个能源应用技术和工程示范重大专项,并针对重大专项中需要突破的关键技术,规划37项重大技术研究、24项重大技术装备、34项重大示范工程和36个技术创新平台。其中,在核能技术领域确定了5个核电示范工程研发建设项目,包括:自主知识产权先进压水堆核电示范工程;高温气冷堆发电示范工程;快堆发电示范工程;模块化小型堆示范工程;大型核燃料后处理厂示范工程。(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