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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核电安全协议相关准备完成 6月29日生效 放大 缩小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2-07-04    阅读次数:11237

 

       中新社北京6月28日电  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获悉,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28日换函通报,双方已完成《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协议》实施的相关准备。根据该协议生效条款的规定,协议于2012年6月29日生效。
       为保障两岸人民福祉,提升两岸核电运转安全,加强核电安全信息透明化,促进两岸核电安全信息及经验交流,海协会与海基会就两岸核电安全合作事宜,经平等协商,于去年10月20日在天津签署《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协议》,双方同意本着平等互惠原则,就两岸核电安全及事故紧急通报等事宜,在相关领域进行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