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26日,受国家核安全局委托,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核能协会”)在北京举办核能与核技术应用质量保证和核安全文化研讨会,来自核安全监管、核能与核技术应用相关单位的专家及代表围绕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应用质量保证与核安全文化的实践经验、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就完善我国质量保证与核安全文化法规和政策提出建设性建议。会议最后形成《关于推进核安全文化与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几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中国特色先进核安全文化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意见》指出,鉴于核安全文化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国家核安全局计划在1-2年内完成初步的核安全制度建设,完善质量保证法规体系。具体实施步骤为:首先开展核安全文化和质量保证体系大讨论。其次,编写和发布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并于2013年年底前完成。第三,修订核安全质量保证法规。最后是落实相关法规与制度要求。
《纲要》中提出了中国特色先进核安全文化建设现阶段的重点要求,即责权一致、技术成熟、全员参与、以人为本、事件彻查、公开透明及量化评价。
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福岛核事故后,IAEA在核安全原则与通用要求、核设施选址、设计、运行和退役等方面的安全标准和监管要求须做一系列的调整和改进。《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与我国目前的核电发展水平和质量保证水平相适应,企业在执行中也积累了经验,但HAF003及相关导则长时间未修订升级,与国际同类标准差距较大。业内人士指出,可考虑进行部分修订,但要充分结合我国国情和实践经验,避免照搬IAEA文件。
对于核安全文化的落实,业内人士指出,尽管我国引入安全质量文化并长期实践,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执行程序不严谨,经常走捷径,存在“两张皮”现象;相关单位安全质量责任界限模糊,存在多头指挥管理体系;员工责任心不够,缺乏质疑的工作态度,总是处于被动服从状态;组织及员工满足于符合法规标准的基本要求,需要依靠外力去推动改进;对问题不能提前预测,只能被动响应,且类似缺陷或问题不断重发。
针对上述问题,业内专家建议组织制定核设施安全质量文化相关导则,建立有效的核安全文化评估指标体系,在全行业推行安全文化建设。以助于了解核安全文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核安全的薄弱环节和人们对于核安全认识的发展变化趋势。为核安全文化的改进工作提供依据和信息,也为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提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