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正式向三门核电有限公司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许可证,标志着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核材料许可证申请工作正式结束。核材料许可证的取得,为2013年三门核电1号机组首炉燃料组件的进厂创造了有利条件。
国防科工局评审组认为,三门核电提交的核材料许可证申请文件格式和内容基本符合核材料管制工作的要求,核材料衡算管理与核材料实物保护工作基本满足核材料许可证颁发的条件;国家核安全局同意国防科工局的评审意见,认为三门核电具备颁发核材料许可证条件。
根据我国核安全法规的要求,核电厂必须在核燃料到厂之前取得核材料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