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日前发布《关于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意见的复函》(环函[2012]342号)(以下简称《复函》),认为中国核建可按照建筑行业相关企业要求开展上市工作。《复函》抄送中国证监会和中核建集团。
关于环境污染问题,《复函》指出,中国核建目前承接的核电站、核设施以及军工工程建造相关活动处于核反应堆装料前或核设施运行前阶段,本身不产生环境放射性污染,也不存在放射性物质排放问题。
此外,《复函》表示,中国核建在核电建造过程中按照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活动,自觉接受国家核安全部门监管,对建造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不合格项均严格按照要求整改,质量保证体系和内部核安全监督体系运转有效,在建核电机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未发现违反核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据悉,中国核建目前有6家全资子公司和4家控股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