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无疑已经进入了一个关键的时期。
2月26日,国家发改委表示,为更好地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了调整,形成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自5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决定》鼓励类项目中,增加了“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和“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等项目。
有关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决定》是国家针对经济发展不同阶段进行的导向性政策的调整,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能够更好地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