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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布行政审批事项过半涉及核安全 放大 缩小

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布日期:2014-03-17    阅读次数:8843

       环保部网站日前向社会公开该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在上述目录中看到,在目前保留的共30项审批项目中,有16项涉及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其中8项与民用核能直接相关,其中包括民用核设施操纵员执照核发、民用核材料许可证核准、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许可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许可证核发,还有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及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核发、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安全检验合格审批,以及民用核设施选址、建造、装料、运行、退役等活动审批,而为境内民用核设施进行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单位注册登记审批也在此列。

       此外,除民用核材料许可证核准和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许可这两项的审批由环保部核国防科工局共同审批外,其他几项均为环保部单独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