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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核电苏醒 放大 缩小

来源:经济观察报    发布日期:2012-02-08    阅读次数:16108

        经历了近一年的“冬眠”,中国核电产业终于等来盎然春意。

        哈尔滨电气集团不久前接到了江苏连云港田湾核电站3号和4号机组的核岛主设备订单;东方电气在手核电订单达到400亿元左右;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将利用国产AP1000标准设计为业主建设后续机组,目前项目部已经成立……
        多家企业的行动其实有迹可循。本报获悉,决定核电发展的四份规划报告不久前都已陆续上报国务院进行审定,这其中,包括环保部提交的《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送审稿)》,即坊间热议的《核安全规划》,此外还有国家能源局拟定的《核电安全规划》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调整规划》,以及各核电公司提交的福岛事故后的安全检查报告。
        知情人士透露,中国政府近期将专门就这些报告召开讨论会议,同时对核电产业给出明确清晰的指导意见。
        本报亦获悉,多方关注的核电装机中长期目标也将就此确定,“扩容”再次成为共识——据称“目标数字只会比调整前高,不会因为福岛核事故减少总装机目标”。去年福岛核事故发生时,正值中国相关方面修改2007版《国家核电发展专题规划(2005-2020年)》(即《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关键时期,彼时,业内公认2020年的核电总装机量目标将在8000万千瓦。
        知情人士称,上述多个报告发布实施后,核电项目将会陆续恢复审批。这意味着,中国核电业,规模万亿级的投资重新启幕。
        核变局
        对于中国核电业,福岛核事故是一个界点。此前,中国核电全面推进,此后,只需停缓检查。不过,多年以后回望2011年的中国核电业,其内涵可能并不只停缓检查如此明了。
        2011年3月16日,日本地震造成核泄漏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国内核电发展做出四项决定,要求立即组织对我国核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格审批新上核电项目;抓紧编制核安全规划;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在核安全规划批准之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这就是核电“国四条”。此后,国家核安全局和国家能源局等部门成立国家民用核设施综合检查团,启动对全国范围内在役和在建的核电站的全面安全检查。
        此间,核电新建和在建项目一律进行自检和“国检”,拟建项目停止建设批复,由此,全面推进的核电发展按下暂停键。
        暂停项目进行检查意味着延缓工期,对此,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董事长王炳华表示,在福岛核电事故之后,国家核电即在3个月内放慢了设计、设备制造和现场工程建设的进度。相对于项目放缓,很多待批项目则完全停滞。而且,这一停就是一年。
        核电业发展暂停了,但核电规划却并未停止。
        本报多方采访获知,始自去年3月,目前依然在进行中的一场国家层面的核变局正在发生。这其中涉及监管机构的变动和核安全标准和技术路线的提高,同时也包括核安全多项规划政策的出台。
        机构层面,主要是进行了核安全监管国家层面的机构增设和扩编,而且变动幅度较大。据了解,国家能源局、国家核安全局和国防科工局都新增设司。
        国家能源局方面,将新增一司,计划将原电力司的核电处提升为核电司。目前,国家能源局共设综合、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9个司,届时能源局将扩编为10个司。
        国家核安全局方面,则在原来一司的基础上调整为三个司,人员扩编近千人。此外,国防科工局增设一司一中心,其新设司为核应急司。
        这些新增监管机构都将围绕核安全展开,职能相近。对于其间的区别,上述权威人士透露,区别主要有二:一是能源局侧重核电安全,国家核安全局则涵括所有核安全,二是核安全局主要进行核安全立法和民用核设施的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理,国家能源局则重点放在核电立法和立足行业发展的战略规划。
        该人士分析称,“以核电为例,国家能源局负责设计安全,而核安全局负责安全设计,前者职能主要是进行前期的技术设定,后者则侧重于开展项目的设计是否安全,也就是监督具体项目。”
        此外,在机构变动的同时,四份决定核电发展的规划报告也已经上报待批。就本报了解,由环保部提交的《核安全规划》、国家能源局拟定的《核电安全规划》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调整规划》,以及各核电公司提交的福岛事故后的安全检查报告已陆续上报国务院进行审定。
         这四份报告被认为是重新启动和恢复核电审批的闸门,一旦完成发布实施,核电将加速“快进”。“对于这些规划,相关方面也很着急,希望尽快完成审批发布实施。”知情人士透露称,中国政府近期将会专门就这些报告召开讨论会议,同时对核电产业给出明确清晰的指导意见。
        从目前进度看,这些报告有望在上半年发布,最快将在三月份出台。而且,新的规划报告将提出新的安全体系和标准,提升现有的核电安全系数。
       如去年12月份获环保部通过的《核安全规划》就在核电、研究堆、燃料循环、核技术利用、核安全设备、铀矿冶、早期核设施退役治理,以及科技进步、应急、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
        按此规划要求,以AP1000和EPR为代表的三代安全核电技术将有望取代第二代核技术将成为新建核电站的主要技术类型,从而全面提高核安全标准。
       王炳华表示,目前中核、中广核和国核技三大核电公司已经取得一致认同,将筹划统一技术标准,即建立统一标准、统一图纸,以标准模式快速建设核电站。他还称,今后建设核电站的模式,标准图纸占设计的80%,不同的厂址适用性图纸占20%。如国家核电在吸收消化AP1000技术包后制定的国产标准设计,将与中核和中广核一同推广,“一旦标准得以推广和统一,将有利于提高安全评审和监管效率,而且未来建设核电站的效率也将大幅提高。
        扩容
        相对于机构的扩容,核电装机是否扩容更受关注。
        根据2007年发改委发布的《国家核电发展专题规划(2005-2020年)》(即《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核电运行装机容量争取达到4000万千瓦,并有1800万千瓦在建项目结转到2020年以后续建。
        此后,随着非化石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重要性提高,特别是核电在新能源中被寄望于替代火电的最重要砝码,开始进行全面推进和发展。
        由此,在2009年,相关方面开始着手对《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进行修改,此间,传出2020年总装机将调整为8600万千瓦和1亿千瓦的修改目标。
        然而,由于福岛事件的突如其来,特别是国四条提出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后,对于该目标的预期被下调为7000万千瓦。
        一时间,目标下调的声音渐多。日前,本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新拟定上报核电中长期发展总体目标并未缩减,相反,还将进一步增容,但该人士并未透露具体数字。“具体目标数字还没有定,现在只是上报了,存在修改调整的可能。”该人士表示,“不过肯定的是,目标数字只会比调整前高,不会因为福岛核事故减少总装机目标。”
        据了解,我国承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的占比将占一次能源的15%,其中核电占4%,这与2007年版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设定的到2020年核电占全部电力装机容量的比重从当时的不到2%提高到4%相吻合。
        而按照国家能源局此前透露的新能源发展规划目标,到2015年核电装机容量将达4900万千瓦,到2020年达7000万-8000万千瓦,核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的5%以上。
        不管是4%还是5%,按照当前预计的2020年电力总装机16亿千瓦计算,2020年的装机至少为6400万千瓦-8000万千瓦。
        在巨大的市场面前,面对政策复批的破冰在即,很多公司开始了前期的工作,相关的核电设备供应商陆续重获新订单,建设公司开始重新评估和拟定新核电安全标准下的技术路线和建设施工进度。
        三大核电公司方面,也开始紧锣密鼓。以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为例,据王炳华透露,国家核电将利用国产AP1000标准设计为业主建设后续机组,目前公司已成立项目部,将陆续展开后续AP1000项目工程建设准备工作。这些项目包括山东石岛湾拟建2台AP1000核电机组,山东海阳在建2台的基础上再拟建2台,以及在湖北咸宁、江西彭泽、湖南桃花江3个内陆地区分别拟建2台AP1000核电机组。(摘自《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