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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详解我国核电站安全技术研发计划 放大 缩小

来源:中国核工业报、人民网    发布日期:2012-03-05    阅读次数:15185

       近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宣布,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在运和在建核电机组安全技术水平和应对极端灾害叠加能力,结合福岛核事故的经验反馈,其组织开展的在运在建核电站应对超设计基准事故安全技术研发计划正式全面启动。为探寻该研发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本次研发项目的特点及研发完成后将产生的作用,记者采访了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有关负责人。研发计划体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核电技术发展引导和推动作用。

       日本福岛事故发生后,全球的能源发展政策和战略,尤其是核能的发展政策和走向,受到了比较大的影响。各国政府对本国发展核电的态度也各不相同。以德国、瑞士等国为代表的多个国家宣布逐步弃核或者暂时停止发展核电的计划。而以法国、美国等国为代表的多个国家则宣布将不会改变其发展核电的战略。法国启动并于2011年9月份完成该国核电机组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宣布不会考虑改变以核电为主的能源政策。2012年2月9日,美国核管制委员会批准在佐治亚州修建一座新的核电站,这将是美国自1979年“三里岛事故”发生30多年后所建的首座核电站。同时据日本原子能产业统计,美国核管制委员会至今已经批准了美国70余台核电机组的延寿申请,这些机组寿期都将延长到60年。
       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我国政府高度重视。2011年3月1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应对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立即组织对我国核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格审批新上核电项目;抓紧编制核安全规划;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在核安全规划批准之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随后,国家能源局、国家核安全局、国家国防科工局等有关部门组织了对我国在运和在建核电站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同时,我国核电发展调整规划也在紧锣密鼓的制订中。
       “国家能源局作为我国核能行业的主管部门,对加快我国核电的技术进步和自主研发有着非常重要的主导责任。”该负责人强调。为提高我国在运和在建核电站的安全水平,保证它们面对超设计基准事故情况时能够安全稳定运行,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组织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和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研究院等国内主要核电研究和建设运行单位,结合我国在运和在建核电机组的技术特点和厂址环境特征,通过重要机理研究、关键设备研发、典型厂址分析和核心安全技术层次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研发,力求将福岛核事故的经验反馈转化为能够切实提高我国核电机组安全性和极端灾害抵抗能力的先进核电安全技术。研发项目将围绕预防事故和事故后的缓解两方面展开
        翻开在运在建核电站应对超设计基准事故安全技术研发计划的首批研发项目目录,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此次13个项目以硬件为主、软硬结合,并具有“短平快”的特点,所有项目将在2013年左右全部完成。“这些项目完成后,能够直接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核电现场。成果实施后,将全面提高我国在运在建核电技术安全性,总体接近并满足国际公认的三代核电安全标准要求。”该负责人表示。
       此次项目的另一个显著特点则是,所有项目的设置都是结合此次福岛核事故的经验和教训,紧紧围绕核电站在遭遇超设计基准事故时,预防事故的发生和出现事故所能采取应急缓解措施两个方面来设立。针对核电站整体抗震能力,结合我国实际设立了在运在建核电厂抗震能力提升及超设计基准抗震裕量分析研究项目;针对全厂失去电源供应,导致安全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况,设立了非能动应急电源(高容量蓄能系统)与高位冷却水源系统研发项目;针对地震海啸叠加出现的超设计基准情况,设立了多重外部灾害叠加情况下危害分析及应对措施(秦山和大亚湾厂址)项目;针对福岛核电站出现的氢气爆炸情况,设立了严重事故仿真平台与氢气控制装置研发项目。同时,针对核事故发生后所能采取的缓解措施,设立了严重事故应急救援用机器人研制、核事故放射性流出物检测与辐射防护研究、核事故放射性废水应急处理技术及工艺研究以及核事故下放射性核素污染环境的应急修复技术等项目。
        谈及项目完成后将起到哪些重要作用时,该负责人用以下“四方面作用”作了详细回答:首先这些项目的完成,将全面提高我国在运和在建核电站的整体安全运行水平;其次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可以大大提高我国核电技术水平,尤其是涉及安全技术设备的国产化、自主化水平;第三,这些项目研发完成后,将全部作为示范向我国核电行业所有在运在建机组全面推广应用;第四,通过核电技术研发和现有核电站安全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我国核电下一步安全高效发展,对缓解我国能源的压力和能源结构调整发挥非常积极的作用。